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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PTC政策(生产税抵免政策)通常用于新建风电项目,但该政策于2015年被延长4年且确认将逐步削减并最终取消,促使诸多业主开始考虑对现有的风电资产进行翻新(Repowering)或技改(Retrofitting),从而使风场满足国税局出台的PTC要求,再次获得十年税务抵免优惠。翻新老旧风电资产可以提升其年发电量,实现大量投资回报,且所需资金投入远低于新建项目的投资水平。
根据PTC政策要求,业主对资产翻新或技改的投资额度需达到该项目公允市价(FMV)的80%。MAKE预计在此机制下,翻新容量将达到6GW以上,每年投资额将超过美元20亿元。
由于“80-20”风机翻新规模较大,为确保后续研究产品的透明性、清晰性及统一性,MAKE将采用九洲风机下述翻新方法的定义。
风机翻新方法
拆除风场内风机的整体架构,包括基础、塔筒、机舱与叶片。对该选址重新进行评级并退役后,重新吊装新风机并实现并网。
“80-20”翻新法
更换风机机舱与叶片,保留风机塔筒与基础。
技改
保留机舱,但更换机舱内多个零部件。技改可能更换叶片,而更换叶片往往需要连带更换机舱内其它零部件,如发电机,因更换更长的叶片而需更换能承载更多发电量的发电机。
传统翻新法指拆卸整台风机并替换新机型,包括风机基础、塔筒、机舱、叶片,通常还包括电厂配套设施。因大量风机于1990年前吊装在高风速区域,California是传统翻新法目前的主要市场。
相比之下,MAKE就现行PTC政策下的“80-20”翻新法的定义认为机舱是风机发电主要的零部件。因此,若机舱整体进行更换,该风机即视为已翻新并将其装机容量纳入相对应制造商的市场份额。根据“80-20”翻新法,作为非发电部件的基础与塔筒可保留不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
对机舱内的零部件进行选择性更换或升级不属于翻新,而属于技改,是通常处理FMV较低、满足PTC要求而需更换部件较少的老旧风机最常见的处理方式。进行技改的装机容量在当年或往后均不被纳入制造商的市场份额统计。除特殊情况,MAKE在进行数据库统计及研究分析时,通过技改被调整的项目不属于新增吊装容量。
部分情况下,对风机零部件进行技改后,风机额定功率可能实现提升或叶轮直径增大。这类情况将视为项目首次投运后,单机容量出现增减进行处理:装机容量变化将不会被纳入风机制造商年度新增吊装容量统计,但MAKE将对现有吊装项目数据库进行相应更新,MAKE市场展望也将更新累计容量,体现技改项目的变化。
例如,若叶轮直径为77m的GE 1.5MW风机,技改后额定功率增至1.6MW、叶轮直径达到82.5m,MAKE将在吊装项目数据库中,在“容量”、“风机容量”及“风机机型”分类中进行相应更新。